各位考生: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共有2187人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我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10门)等第折算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计2分),D等计2分(满分100分)】从高到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7倍的比例,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当存在同分考生时,则根据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排名。
其中,报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师范)专业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单科学考成绩高低排序。上述专业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人数与最后一名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的学考成绩情况见下表: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的考生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语文、外语、历史、地理、思想政治单科学考成绩高低排序。上述专业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人数与最后一名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的学考成绩情况见下表: 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考生亦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2026年4月1日12:00至4月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考费,缴费后放弃考试不予退费,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从4月13日10:00起在报名系统中完成在线抽签并打印准考证,请按照准考证上显示的时间与考试须知,准时按规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本公示至2026年4月5日17:00止。对本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579-82282245; 纪检监督电话:0579-82282319。
附件可下载: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通过考生名单.pdf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