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郑州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
第二条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郑州体育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民办
(三)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四)学院国标代码:14720,河南省招生代码: 6362
(五)办学地点: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
(六)学院特色: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座落于“古老而神奇,秀丽而多姿”的嵩山脚下,毗邻“天下第一名刹”禅宗祖庭少林寺。作为河南省一所独立的体育类专科院校,我校目前开设专业30余个,涵盖体育教育类、电子与信息类、旅游类、财经商贸类、文化艺术类、食品药品大类等。学校将加强发展体育教育类特色专业,适度发展非体育类专业。中长期将打造以体育、旅游研学、学前教育、计算机、食品营养、生物医学6个专业群,15个特色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
已取得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情况,制定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经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章程和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费,2023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旅游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7800元/生/学年;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防护、运动数据分析、运动健康指导、体能训练8800元/生/学年;体育艺术表演、健身指导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9800元/生/学年;体育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大数据与会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11800元/生/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128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规则
(一)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
(二)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专业成绩并列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仍并列,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听力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体育类按专业分数,其它类按文化分数)的原则进行。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我院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同批次同类别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执行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绿色通道、资助政策
(一)学校始终坚持按照国家要求做到“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住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请在到校报到时按要求在“网上迎新”系统中“绿色通道”项目填写相关信息。
(二) 国家奖、助、贷: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8000元/年/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生5000元/年/生。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生,其他家庭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600-3300元/年/生。
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三) 校内资助
1. 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一等奖学金1800元,二等奖学金12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
2. 勤工助学:学院专门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在校期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郑州体育职业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371-55855777 55855575 13653866666
学校网址:https://www.zhengzhoutiyuan.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
邮 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