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4〕49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5〕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学校名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408 学校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6025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我校2025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计划招生130人,招生专业为药学、眼视光技术、健康管理3个专业。 (一)报名条件 1.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4〕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 2.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考生必须为合作企业员工,且已经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和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并由合作企业购买3个月(含)以上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 年4 月30 日)。 (二)报名时间 2025年5月7日10:00至10日16:00。 (三)报名方法 1.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考生所选择的考核方式经学校确认后将不得再更改。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 2.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我校的招生网站,了解拟报考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因未认真查阅我校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一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3.高校在校生、2025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报考高职普通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 4.报考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四)考试费缴纳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展价格[2022] 442号)文件精神,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报考考生审核通过后,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门考核80元/生标准缴纳考试费用。 缴费时间:2025年5月11日8:30分至14日17:00。 考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缴费流程。考生须认真核对缴费信息,一经确认,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 “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6,测试满分值为2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满分值1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100分。 根据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成绩按4:6权重分别进行成绩折算,折算后总分满分值为100分。 (一)考试时间 2025年5月18日。 (二)考试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69号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广东省202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1.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的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总分合成方式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 3.我校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的考生必须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前到各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普通高考体检,未进行普通高考体检、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体检结果为色盲色弱的考生不予录取。 5.考生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结束后,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成绩,公示期3天。 6.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依照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拟录取考生签订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1.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现代学徒制“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基本特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切实提高试点人才培养质量;要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低于总学时的50%,积极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2.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学制为3年,教学地点为试点合作企业,录取考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我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或自愿退学。 1.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 6410元/生·学年,教材费500元/生·学年(预收费,多退少补)。 2.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录取通知书预计在2025年8月通过中国邮政速递EMS寄出。 2.经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4.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1.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366800 传真:0752-2366800 电子邮箱:hzhsp_zs@huizhou.gov.cn 学校网址:https://www.hzhsp.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hzhsp.edu.cn 2.监督和申诉 联 系 人:严老师 监督电话:0752-2366007 电子邮箱:hzwzy23660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