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四川省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547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郫都校区: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 郫都西校区: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高店路1666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中外合作招生专业(坚持考生自愿原则)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设置单独招生代码:5760 (一)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是我校与马来西亚彭亨教育基金大学(UCYP)合作办学专业(批准书编号:PDE51MY3A20231330N)。由两校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用“3+0”学习模式,全日制脱产学习,学费18000元/年,报名方式:与全省普通单招报名方式相同,就读地点: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郫都校区。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以及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通晓国际规则及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物联网基础知识,熟悉物联网系统集成工艺与物联网嵌入式设计规范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从事物联网系统设计与开发、物联网设备安装与调试、物联网运维与维护、嵌入式软硬件开发、物联网应用软件开发等工作,为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的社会提供创新的物联网服务。 (二)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中外合作办学)是我校与马来西亚彭亨教育基金大学(UCYP)合作办学专业(批准书编号:PDE51MY3A20231331N)。由两校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用“3+0”学习模式,全日制脱产学习,学费18000元/年,报名方式:与全省普通单招报名方式相同,就读地点: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郫都校区。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以及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通晓国际规则及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网络信息安全知识和技术技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领域的安全守护者。 就业方向:从事网络安全防护、信息安全评估与咨询、数据安全管理与恢复、IT产品技术支持与营销等工作,为各行各业提供专业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或其他原因退档产生的专业空缺计划,我校不再递补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放弃录取 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生须在4月17日12:00前,由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到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郫都校区招生咨询大厅(地址:郫都区红光镇蒋桥路88号学校南大门)现场办理放弃录取手续,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校办理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照片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jc@cdgmxy.edu.cn),并电话确认(028-61835168),联系人:王老师。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第十七条 所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通信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 邮政编码:611731 招生咨询电话: 028-61835168/61835166 学校网址: https://www.cdgmxy.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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