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2026-03-23 15:08 桂林理工大学 评论
桂林理工大学
广西桂林市-公办-理工类
查看详情

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图片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安排、整体协调学校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招生各项具体工作。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考生必须达到《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网址:https://yjsy.glut.edu.cn/info/1019/4357.htm)。各招生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可依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自主确定各专业复试、 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条件。

图片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pdf





三、复试时间和方式




我校计划3月29日前完成第一志愿复试,复试方式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请关注各学院网站通知。





四、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近期将陆续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密切关注报考学院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





 五、考生初试成绩换算




第一志愿考生按下列方式将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成绩:

1.总分满分为300分的:

初试成绩=初试总分/3

2.总分满分为500分的:

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





 六、复试流程与内容




(一)各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

(三)考生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四)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其名额可由各学院按该专业(方向)其他考生的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学院组织考生在复试期间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供录取时参考使用。

(六)加试

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是否需要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2. 每门加试课程的满分均为100分,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英语复试成绩和专业课复试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 英语复试

英语复试包含听力和口语测试,分值为25分。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非英语研究方向可用其他外国语复试代替英语复试。

2. 专业课复试

专业课复试分值为75分。

3. 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旅游管理硕士(MTA)的复试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中英语复试成绩分值为25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分值为15分,专业课复试成绩分值为60分。

(八)加分

对符合规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的考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加分。





 七、录取




(一)考生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1-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权重为0.3~0.5,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自主确定)

(二)各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考生,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73-8983117,E-mail: yjsyyz@gl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73-5891506,E-mail: jiwei@glut.edu.cn

办公地点:雁山校区行知楼B602(东)、屏风校区教八楼8411





九、其他事项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开展。研究生院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宣传、录取相关工作,未设立任何分支机构从事研究生招生宣传与录取活动,也未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登录高考直通车APP
查看完整试题答案
好的
查看完整试题
特别声明:
1.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本站根据实际情况会进行下架处理。
2. 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理由选择
确定
高考直通车官网

哇哦!快加入高考直通车APP,发现更多精彩内容,与学霸一起交流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