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4145014481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地址:广西平果市马头镇大学东路 12 号
学校简介: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由香港爱国人士何厚煌博士与区寿本博士创办,校园中西合璧、现代典雅、布局科学、环境优美、景致宜人。学校下设有财经管理学院、国际学院、数字与艺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康养护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七个二级学院。现设有眼视光仪器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无人机应用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建筑室内设计、播音与主持、电子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 29 个专业(含5个方向)。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统筹推进招生录取工作,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各方面工作推进衔接事宜;下设招生处作为执行机构,承担日常招生工作,负责各项招生工作部署的具体落实。
第五条 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及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科学、稳定、灵活的原则,结合本学校自身实际,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 招生专业
2026年学校计划招生的专业为24个,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正式公布为准。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类别 | 学制 |
数字与艺术学院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全日制 | 三年 |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 560216 | 全日制 | 三年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全日制 | 三年 | |
动漫制作技术 | 510215 | 全日制 | 三年 | |
建筑室内设计 | 440106 | 全日制 | 三年 | |
播音与主持 | 560201 | 全日制 | 三年 | |
应用技术学院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510108 | 全日制 | 三年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609 | 全日制 | 三年 |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全日制 | 三年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全日制 | 三年 | |
财经管理学院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全日制 | 三年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全日制 | 三年 | |
人力资源管理 | 590202 | 全日制 | 三年 |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全日制 | 三年 |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570311 | 全日制 | 三年 | |
康养护理学院 | 眼视光仪器技术 | 520902 | 全日制 | 三年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590302 | 全日制 | 三年 |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520803 | 全日制 | 三年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全日制 | 三年 |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570306 | 全日制 | 三年 | |
视觉训练与康复 | 520903 | 全日制 | 三年 | |
国际学院 | 商务英语 | 570201 | 全日制 | 三年 |
国际商务 | 530502 | 全日制 | 三年 |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500113 | 全日制 | 三年 |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体检标准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通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学校纪委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条 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招生中,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分相同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位顺序,优先安排高位序考生。学校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按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三条 对自治区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为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peixianedu.cn)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凡体检结果为文件中不予录取情形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对文件中不宜就读相关专业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录取,考生须自行承担在校学习、实训及未来就业择业等相关风险,入学后不得以此为由申请转专业、退学及相关补偿;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另行增设额外体检、身高、视力、外貌等附加限制条件,报考普通专业考生只需符合国家统一高考体检标准即可;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及身体健康复查,复查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取体检条件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第十六条 费用
一、学费标准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类别 | 学制 | 学费 ( 元/年 ) |
数字与艺术学院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 560216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
动漫制作技术 | 510215 | 全日制 | 三年 | 9200 | |
建筑室内设计 | 440106 | 全日制 | 三年 | 9200 | |
播音与主持 | 560201 | 全日制 | 三年 | 9200 | |
应用技术学院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510108 | 全日制 | 三年 | 9200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609 | 全日制 | 三年 | 9200 |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
财经管理学院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
人力资源管理 | 590202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570311 | 全日制 | 三年 | 9200 | |
康养护理学院 | 眼视光仪器技术 | 520902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590302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520803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570306 | 全日制 | 三年 | 9200 | |
视觉训练与康复 | 520903 | 全日制 | 三年 | 9200 | |
国际学院 | 商务英语 | 570201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国际商务 | 530502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500113 | 全日制 | 三年 | 8800 |
二、住宿费:1350 元/学年。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桂发改收费〔2022〕157号文件执行,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如下:
1.服务性收费:学校收取补办证(卡)工本费,每证(卡)不超过10元(校园一卡通不超过30元);超额电费0.5441元/度;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代收费:新生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对应的具体检查条目标准收取。
四、退费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其他原因提前终止学业的,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监督电话:12315)。
第十七条 奖助政策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构建以“奖、助、贷、减、免”为主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以及校级奖学金(如:培贤启航奖学金、培贤“勤学之星”奖、培贤“英语之星”奖等);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或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具体奖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可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6-2630630)或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政策规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本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十九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申诉和举报。
第二十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处提出申诉。申诉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诉事由及证明材料。招生处将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平果市马头镇大学东路 12 号
招生热线:0776-2630501、0776-5669928(招生处电话,周一至周五 9:00—12:00,15:00—18:00)
学校官网:https://www.peixianedu.cn
咨询 QQ:3004464688
监督电话:0776-2630608 (学校纪委电话,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5:00—18:00)
监督举报邮箱:ccp@peixian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其解释权属于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