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基本资格要求
(1)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类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同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