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乡郭大桥村
3.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0.7万平方米(609.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3平方米;生师比28.3;专任教师304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2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95.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320.6元;图书39.8万册,生均图书40.1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2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4、8)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院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公示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八人间1200元/年、四人间24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奖学金评选体系,学院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德育奖学金400元。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建设优良的学风,根据国家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院享受国家奖学金体系⑴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⑵ 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⑶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享受国家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一等每生每年4400元(2)国家助学金二等每生每年2750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勤工岗位中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六、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为: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23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辽宁高职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选考科目为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辽宁省招考委规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院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及差。
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为历史学科类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选考科目为物理学科类按数学、语文 、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在(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联系电话、网址
邮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乡郭大桥村 邮编:110148
招生办电话:024-89346152、89349555、89349666
传真: 024-89346236
学校网址:http://www.ggxy.com
E-mail: zsc@ggxy.com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