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1〕35号)和《惠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注销其录取电子档案。应征入伍等特殊原因可保留入学资格。现将2021年不报到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21日至10月25日,如有问题,请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52-2527803。
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1〕35号)和《惠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注销其录取电子档案。应征入伍等特殊原因可保留入学资格。现将2021年不报到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21日至10月25日,如有问题,请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52-2527803。
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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