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考生报考情况,制定本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为259分。
2、综合分录取控制线为54分。
3、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4、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分,分项目、性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