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的相关规定,本科毕业生须获得一定的实践创新学分,现就开展2027届本科毕业生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7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五年制专业为2022级学生,四年制专业为2023级学生,两年制专业为2025级学生(不包括留学生、继续教育专业学生)。
二、认定依据
各专业的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表7 实践创新培养项目及学分”中的相关规定(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附件2),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创新创业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教学工作管理人员、学生工作管理人员、专业负责人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所在学院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的开展与落实。
2.学院按照以下工作节点和内容开展认定工作。
(1)发布院内通知:学院发布院内认定工作的具体通知,明确认定工作安排、申请提交方式及院内咨询方式,并及时通知到每一位2027届本科毕业生。
(2)学生申报: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报。申请学分认定的毕业生应按所属专业的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表7 实践创新培养项目及学分”中的相关规定提交实践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等进行整理和审核,同时填写学院实践创新学分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4)。
学生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学院应进行归类整理并命名。例如:科研成果类材料命名为:***年***专利/***年软件著作权等;学科竞赛类材料命名为:***年***竞赛**级**等奖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类材料命名为:***年期刊论文;创业项目类材料命名为:***年成立企业/创业团队等。
四、材料报送
1.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名单、院内通知、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均须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9月22日前提交到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358房间),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到邮箱shyglk@sdsmu.edu.cn。
2.各类证明材料由学院留存。
联系人:史延华;电话: 8462262。
教务处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