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7届本科毕业生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6-08-31 17:31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评论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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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根据《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的相关规定,本科毕业生须获得一定的实践创新学分,现就开展2027届本科毕业生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7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五年制专业为2022级学生,四年制专业为2023级学生,两年制专业为2025级学生(不包括留学生、继续教育专业学生)。

二、认定依据

各专业的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7 实践创新培养项目及学分中的相关规定(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附件2,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创新创业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教学工作管理人员、学生工作管理人员、专业负责人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所在学院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的开展与落实。

2.学院按照以下工作节点和内容开展认定工作。

1发布院内通知:学院发布院内认定工作的具体通知,明确认定工作安排、申请提交方式及院内咨询方式,并及时通知到每一位2027届本科毕业生。

2学生申报: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报。申请学分认定的毕业生应按所属专业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7 实践创新培养项目及学分中的相关规定提交实践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等进行整理和审核,同时填写学院实践创新学分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4)。

学生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学院应进行归类整理并命名。例如:科研成果类材料命名为:******专利/***年软件著作权等;学科竞赛类材料命名为:******竞赛****等奖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类材料命名为:***年期刊论文;创业项目类材料命名为:***年成立企业/创业团队等。

四、材料报送

1.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名单、院内通知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均须签字并加盖公章,922日前提交到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358房间),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到邮箱shyglk@sdsmu.edu.cn

2.各类证明材料由学院留存

联系人:史延华;电话: 8462262 

附件1-4.zip

                                                                               教务处

                                     20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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