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1.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2.2025级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等5个专业的学生三年均在过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的学生第一年在过渡校区就读,第二、三年在校本部就读,如果学校新建宿舍2026年8月未能交付使用,在过渡校区就读的部分专业学生返回校本部就读时间适当顺延; 3.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4.住宿费按汕头市物价部门核准收取:校本部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过渡校区住宿费:900-1200元/生·学年(4人间1200元/生·学年,6人间900元/生·学年); 5.教材费按实际订购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