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2.学校国家代码:11646 3.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主校区) 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科类为音乐学类,2023年总招生计划数为90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 点击查看大图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类专业的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科类为美术学和设计学类,2023年总招生计划数为19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 点击查看大图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不允许转专业(包括转入和转出)。 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艺术类省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按150分计)。 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 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3.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上述内容如与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的招生政策为准。 1.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招生电话:0574—87600233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 2.音乐学(师范)专业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455 音乐学院官方微信:宁大音乐青年(nbumusicyouth) 3.视觉传达设计和美术学(师范)专业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558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官方微信:宁大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 0574-87605873/87605546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官方微信:宁大联合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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