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
我校现面向
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
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
招生类型包括硕士学位研究生及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
以上统称为推免生
诚挚欢迎各高校优秀学子积极申请
加入佛山大学攻读研究生学位!
一、学校简介
佛山大学坐落于经济发达、人文荟萃的岭南历史文化名城——广东佛山,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肇始于1958年创办的佛山师范学院和华南农学院佛山分院,迄今已有67年办学历史,是一所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仙溪、江湾、河滨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200亩,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20个学院(部),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个、特色重点学科4个、“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4个,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农业科学共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兽医学、农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等5个学科入选2024“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数学、光学工程学科进入“2024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前50%。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0个,涵盖理、工、农、医、经、管、文、法、教育、艺术十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2021—2023年学校连续三年跻身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1000强。在2024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主榜单)中,我校位列全国高校第219位,广东高校第11位。更多学校简介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www.fosu.edu.cn/school-overview)。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三、接收专业
除低空技术与工程、旅游管理、农村发展,我校其他全日制硕士专业及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均招收推免生,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6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306名,并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名(机械工程、畜牧学各1人)。各专业具体推免生接收名额详见学校后续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最终确认情况确定。如推免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名额将转入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计划中。
五、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拟申请佛山大学推免生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报名,该系统将于9月18日开放注册,9月22日起可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佛山大学接收待录取的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请考生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所有申请和确认流程。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确认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由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拟安排在9月底,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复试方式可以采取现场考核或网络远程方式,具体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
复试主要包含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20分,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测试占8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交审核以下书面材料:
(1)佛山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交学院存档);
(3)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大一到大三期间),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4)直博生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正高职称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5.拟录取。复试通过的考生,经招生学院上报和学校审定后,由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登录系统完成确认接受操作。最终拟录取名单经确认无误后,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6.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须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附件2)的原件及扫描件交学院存档。
7.审核。拟录取名单,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六、奖助政策及学费
学校奖助项目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会根据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对奖助学金作适当调整。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表现特别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在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水平高、发展潜力突出,有高水平成果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正常学制内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表现良好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由所在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被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年可直接获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奖励标准按《佛山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4.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对象是高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和研究生。贷款金额原则上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25000元,具体贷款流程和金额标准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5.“三助一辅”和临时困难补助
三助一辅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在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的情况下,可申请学校设置的“三助一辅”岗位,获得一定的津贴报酬,帮助完成学业。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还设有临时困难补助。
6.其他补贴
专项计划中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先进制造业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专项指标按照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先进制造业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事项
1.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2.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3.已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录取资格。
4.公告内容如有与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相冲突者,以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我校研究生院依据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进行解释。
八、报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E-mail:fosuyzb@fosu.edu.cn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A1-217
邮编:528225
佛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s://www.fosu.edu.cn/yjszs
九、监督与申诉渠道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考生若对复试或录取结果存有异议,须在结果公布之日起的3日内,通过以下渠道向硕士研究生招生信访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研究生院:0757-82771159
纪检监察室:0757-82988227
附件1:佛山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佛山大学推免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附件3:佛山大学专家推荐书模板
附件1:佛山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佛山大学推免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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